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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五章 鞋子风波

    这天,玄凌和李平正在办公室工作,忽然杂物间响起了一阵声音。

    李平赶紧起身去了杂物间,其实这里本来是一个厨房,但是老板不让在办公室做饭,于是这里成为了杂物间,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小仓库,平日里就是放着一些货品,就相当于一个小仓库。

    “发现什么了?是不是货品倒塌了?”玄凌问到。

    “不是,好像是进来了一只麻雀,你要不要?我捉给你?”李平在仓库里回答。

    “小鸟啊!我喜欢!”闻言玄凌立马起身,也来到了仓库门口,伸着脖颈朝着里面张望着。

    李平正在里面搬东西,寻找那只受了惊吓的小鸟。

    忽然,他一下逮住了那只麻雀,轻轻的攥住了它的双脚,然后从里面艰难的走了出来,因为里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。

    “活蹦乱跳的,回家养着吧!给你!”他朝着玄凌递了过来。

    看到这样的小玩意儿,玄凌觉得可爱极了,虽然不是那个二十来岁的年纪了,但是看到这样的小东西,依旧觉得满满的爱意。

    “家里有笼子吗?不行的话就买上一个鸟笼,不然飞了,你就抓不到了!”李平将纸箱子归置好,也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我回去找找吧!”玄凌摸着那只小鸟的小脑袋,它一直在叽叽喳喳的叫着:“孩子肯定喜欢这个小东西!”

    “对,给孩子当宠物吧!”李平从洗手间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嗯嗯!”炫铃应承着,然后就开始在四下里找了起来。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装小鸟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这里有一个小纸箱,将它放进去吧!不然一直抓着,什么也干不了!”李平将储物间的一个小箱子腾了出来,递给了玄凌。

    下班后,玄凌带着小箱子回了家,当晨晨看着小鸟时,喜欢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玩了一会儿,晨晨说:“我们要一直养着它吗?”

    “如果晨晨喜欢,我们就养着它。”玄凌一脸宠溺的看着孩子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小鸟还是喜欢更为广阔的天空,不如放它回归蓝天吧!”晨晨看着小鸟开口。

    “也好!”对于玄凌来讲,养小动物那都是一时的兴趣。

    没结婚之前,的确挺喜欢那些小玩意儿,但是有了晨晨之后,她就只喜欢晨晨了。

    因为怕晨晨孤单,她给晨晨买过两只兔子,然后一只接一只的都死掉了,后来还买过两只小仓鼠,后来也因为拉肚子死掉了,再后来买过乌龟,后来给丢了,再到后来捡到了一只小刺猬,那个东西不好养,给了妈妈苏枝了,后来小刺猬给放生了。

    没想到这个小刺猬竟然还认识回家的路,好几次将它丢掉了,它自己就又找回来了。

    后来无奈之下,苏枝将它丢在了田间地头,这下它是不回来了,但是那个时候苏枝包了几亩地,种了一些草莓,没想到每年春天草莓长出来的时候,它就偷悄悄的将草莓吃了,几乎每一个草莓都被它啃了一个遍,但是又捕捉不到它的身影。

    所以迄今为止,玄凌样的宠物里面活下来的可能就是那只刺猬了。

    为了不糟蹋小生命,她也听了晨晨的话,打开窗户将小鸟放飞了。

    次日,李平问玄凌那只小鸟怎么样了,玄凌说放生了。

    “其实这些小玩意养不活的,据说麻雀容易生气,咱们逮住了它,它就会特别生气,然后不吃不喝,最后就饿死了,放生了也挺好!”李平是一个心底善良的人。

    再后来,李平说他的朋友是工商局的,朋友的妻子怀孕了,之前养的宠物狗怕是不能养了,想寻找一个好人家收留。

    当炫铃听说是免费赠人的时候,她又想着给孩子弄一个宠物玩。

    经过李平的再次询问,结果当天中午,他们就把狗狗带来了,玄凌去他们单位将狗狗抱走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白色的京巴,也就是刚出生一个月的样子,小小的一只,毛茸茸的非常可爱。

    抱回办公室的时候,李平打开了箱子看到了那只可爱的小狗狗的时候,也表示特别可爱。

    李平还出去给小狗狗买了一袋牛奶,看着小狗狗的吃相,他们都觉得可爱极了。

    下班后炫铃将狗狗抱回了家,小狗狗也非常听话,安安静静,偶尔间细细的叫上几声,晚上也睡得非常安静。

    晨晨因为上初中学业紧张,所以根本也顾不上看小狗,于是第二天玄凌就让姐姐过来给捉走了,因为姐姐喜欢小狗,但是就是觉得苏枝和铭昭两人每天无所事事,所以想让他们养着当宠物狗。

    起初苏枝和铭昭是不喜欢养这个玩意儿的,毕竟两个人自由惯了,想出去就能出去,有了这个玩意儿,还听操心,于是就让玄菲养着。

    玄菲虽然喜欢狗狗,但是觉得养起来太麻烦,所以那晚就放在了朋友家。

    结果苏枝和铭昭想了一晚上,觉得玄凌好不容易要回来的小京巴,就这样白白送人了,给李平也没办法交代,所以第二天就让玄菲给要了回来。

    就这样小京巴在铭昭和苏枝的抚养之下,已经长得胖乎乎的,更加的惹人喜爱了。

    也就是这一只小京巴代替了玄凌在铭昭心里的位置,因为孩子都不在身边了,他们也觉得晚年很孤单,所以这只小狗狗成为了精神寄托。

    甚至于一度将它当成了家庭中重要的一名成员,铭昭还给它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“小白”!

    然后家里有什么好吃的,都要给小白吃,还经常逛街给小白买肉肉,买狗粮,这个小白在家里算是过上了皇帝一般幸福的生活。

    对于这只小京巴玄凌起初是非常喜欢,到了后来这只小京巴被铭昭惯的不像样,见人就咬,有时候火了连自己的人都咬,铭昭和苏枝就因为被这个狗狗袭击,打过两次狂犬疫苗,但是依旧是喜爱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所以后来炫铃就不喜欢这只小狗了,刚开始还逗它玩,后来觉得它是一个危险的动物。

    这只小白像极了小蕊,小蕊看起来弱小无助,其实骨子里有的是坚韧的翎毛。

    玄凌这个时候才意识到,弱小的不一定就是善良的,弱小的不一定就是会受人欺负的,弱小的有时候也会对人发动攻击。

    有句话叫做山不在高有仙则名,水不在深有龙则灵,现在又多了一句,人不在高大威猛,内心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。就像是小白和小蕊一样,他们看似弱小无助,但是若是抓狂了,骨子里有的是狠劲儿,倒打一耙的事情也不在少数。

    随着淘宝生意的越来越火,仅仅靠着办公室这几苗人肯定是不行了,然后小葵又将自己的两名同学叫了过来一起帮忙做事。

    到底是人多力量大,小葵经营的淘宝店铺一举创下了新高,竟然几个店铺加起来的销量都望尘莫及。

    当然销量上去了,退货也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为了感谢大家,所以那些退回来的货品,小葵就自作主张全部让大家拿回家给家人穿,给自己穿。

    玄凌自认为没有帮助小葵什么大忙,但是小葵也主动提出来让玄凌也去拿鞋子。

    玄凌看着好几摞鞋子,当时挑了一双鞋子给孩子穿,然后搁在了办公桌下面。

    当小蕊看到玄凌拿了一双鞋子的时候,就开口了:“大家都拿了好几双,你怎么就拿了一双呢?不如再去挑几双吧!”

    听到小蕊的好言相劝,玄凌心想不如给爸爸妈妈也挑一双吧!

    于是她又进去挑了两双,玄凌的办公桌下面于是就放了三双鞋。

    “怎么就拿三双呢?我们都拿了五六双,再拿一些吧!有个替换的,不然到时候不拿完的话,就都扔了!”小蕊好心提醒道,然后又让玄凌看了看她桌子下面的六个鞋盒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扔掉呢?”玄凌问到。

    “有些鞋子是脏的,还有一些发的是正版,退回来的事仿货,所以这些肯定是不能卖了,你赶紧去吧!不然一会儿没有你的码数了。”听到小蕊这么热心,玄凌以为小蕊可能已经不计前嫌了,这么好心的让她拿鞋,可能就是不跟她记仇了。

    闻言玄凌觉得小蕊好起来的却是是一个好女孩,两人可能真的要冰释前嫌了。

    于是玄凌冲小蕊笑了笑:“那我就去再挑几双吧!”

    炫铃再次进了仓库,又选了两双,这下玄凌就挑了五双鞋,搁在了办公桌下面,但是加上鞋盒子,所以回家肯定都成了问题。

    于是她将鞋盒子都拿掉了,搁在了办公室门口,整齐的摆放着,心想等下班了一起再扔掉吧!

    然后那五双鞋子,玄凌就找了一个袋子装了起来,打包好之后她就安心办公了。

    正在这个时候,小葵从外面回来了,然后看到门口摆放整齐的鞋盒子,就开口问道:“谁将鞋盒子摆在门口了,里面有鞋子吗?被搞混了,当成空鞋盒扔了就麻烦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玄凌摆在门口的,都是空盒子!”小蕊立马回答。

    炫铃也接上了话茬:“对,那都是空鞋盒,盒子里面的鞋子都被我拿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拿走了?”小葵一脸诧异的看着玄凌。

    “对呀,都在我办公桌下面放着呢!不是说那些鞋子让大家随便拿吗?”玄凌这个时候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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