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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四章:骨仲

    “……咱们不能在这里待太久”。
    零零三见我对着屏风发愣,忍不住催促:“就以刚才那个人的时间为基础,最多再给你十分钟”。
    那只能先拍照,出去再研究了。
    我让她想办法弄清楚外面是什么地方:“要不把墙拆下来一块儿?”。
    她试了试,说不光是石头,还加入了大量粘土和糯米砂浆,即使把整个洞穴都炸塌,这面墙也不会碎。
    不过墙体和岩壁之间却有一些缝隙,单从光线的强弱来判断,对面仍然是个洞,但离出口应该不算远。
    “披甲上有自动定位系统,可以让胡总调取储存卡里的信息,构建出我们经过区域的模拟路线图……”。
    厉害!早知有今日,年轻的时候干吗不好好上学呢?。
    “走吧”。
    我收起手机:“撤”。
    零零三突然横跨一步,挡在身前:“把东西放下,镇穴之物不能见光,灵不受控则为邪,一般人镇不住它们”。
    “你不懂,外来的和尚会念经,同益城的神呀鬼呀,搞不清我的套路……”。
    话音未落,胳膊猛的被扭住,仿佛绞进了机器里,好在她没怎么用力,只是把手伸进口袋,掏出龟壳和断骨刀,放回女尸身边。
    可气的是,在做完这一切后,她竟然又来扶我,这无异于是对我进行的第二次羞辱。
    “……下次动手之前,能打声招呼吗?”。
    我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,目的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,兽皮书还在身上呢,等她想起来就完了。
    “如果你有意见,可以向队长投诉,或者让零零一来接替我的工作”。
    嘿,这得算是威胁吧?知道“一姐”跟我不对付,故意这么说。
    “你脑子里是不是输入了什么程序?别老把自己当成是件产品,披甲是披甲,你是你……”。
    “做一个合格的披甲人就是我的工作”。
    “上班摸鱼会不会?”。
    “我是在沙漠长大的……”。
    沙漠里没有鱼,却有一句和鱼相关的谚语:骆驼蹄儿、金银鱼儿、烈火奶奶最疼人儿。
    烈火奶奶是谁,神仙吗?。
    “相传她是归乡老祖的妻子,姓木,名火丽”。
    零零三边说边推我先走:“她非常富有,但喜怒无常,不近人情,有一天突然不见了,一同消失的还有整整十几间屋子的黄金白银”。
    有人声称烈火奶奶把这些财宝全都埋在了沙漠里,从此,那个地方就被叫做金银窝。
    金银窝里有没有宝藏不得而知,但经常会听说哪个商队的骆驼又踩出了金砖,老人们告诫大家:这是烈火奶奶心疼你们,赏给你们的金银鱼儿,但千万不要贪得无厌。
    因为那儿是片吃人不吐骨头的流沙海,不知道吞噬了多少人的生命。
    木火丽?那归乡老祖就是胡利安喽,这对冤家好象一直没消停过,越玩越大,宁可把全部身家扔进大沙漠,也不留给胡氏子孙一个毫毛。
    狭小憋闷的通道里,突然传来两声“哼哼”。
    小飞猪!。
    我扭头看零零三,她却看着自己的脚。
    脚上穿着铁鞋,鞋尖微微上翘,压着一条比小香肠还粗的猪腿。
    这家伙竟然躲在一个足球大的窟窿里装死,还知道伪装一下,浑身滚满了泥污,如果不是无意间踩到了它,很难被人发现。
    可就在零零三伸手要抓的时候,不小心被它挣脱,“嗷嗷”叫着朝鱼腾龙井方向狂奔而去。
    本来我是想把它赶回镇灵穴,趁机拿走那两件东西,只是不清楚这头猪咬不咬人,稍稍迟疑了一下。
    “追……”。
    零零三又推我。
    我说咱还是甭追了,省点力气往外爬吧,外头那么多人,它长了翅膀也飞不走。
    结果来到洞口一看,静悄悄的,只有马多在等着我们。
    “又没堵住?”。
    “小畜生灵着呢,脚不沾地,忽高忽低,不好逮”。
    他伸手拉我:“姑爷,元祖已经吩咐人烧好了水,让你去洗洗”。
    是在暗示我什么吗?。
    打死也不能洗,又脏又臭保平安,看她能耐我何?。
    我喝了口酒,咧着嘴让零零三先去,然后哆哆嗦嗦的跑进小厨房,冲着董大哥和沈洋连打了两个喷嚏,把他俩吓了一跳。
    “从哪儿钻出来的?”。
    沈洋眨眨眼,“扑”的一笑:“让猪给拱了吧?”。
    董大哥拿自己的衣服给我换,我摆摆手,要了条毛巾胡乱擦了擦头发,偷偷把那本兽皮册子包在里面,放在火炉边。
    刚放好,胡小铃就跟来了,一把揪住耳朵,问我为什么不去洗澡?。
    我冲毛巾一使眼色,她“哦”了声,在身旁坐下。
    “要不要给你小姨通个气儿?她懂的比较多”。
    胡小铃犹豫了半天,最终还是摇摇头:“咱们不懂的可以问,其实她心里什么都明白,只要不让她看见东西就行……”。
    不聋不瞎、不配当家,这其中的法门,就是装糊涂。
    我不禁想起了娟子,她曾经对高文做出过一句很中肯的评价:老老实实守规矩的人是挣不了大钱的,也办不成大事儿,最多能睡个好觉。
    可自从高文决定和她在一起,就没睡踏实过,象个被一鞭子抽起来的陀螺。
    “什么东西还不能让人看?”。
    沈洋端来两杯热茶:“要是嫌我和董大哥碍事儿,我俩这就走”。
    胡小铃连忙拉住她,耳语了几句,她脸色微微一变,声音瞬间小了很多:“我的大小姐,你……胆子也太大了”。
    “你得帮我”。
    董大哥那边已经披上外套,拿起桌上的烟盒:“我去外面抽根烟”。
    江湖规矩:抽烟、装醉、上厕所,无非是想办法躲开,出了事儿你爱找谁找谁,跟我没关系。
    特别是象他这种大嘴巴的人,最好什么都不知道。
    我拿出手机,和两个女孩儿头抵头,一张张的翻看。
    “这不是镇灵穴”。
    沈洋皱着眉:“谁会把屏风和莲台放在里面?”。
    在她看来,更象是一间杂货仓库。
    “零零三说是乌木,避邪化煞”。
    “对呀,这不拧了吗,镇灵穴催生煞气,以煞护体,两样东西犯克,而且乌木相当珍贵,象这么大件的尤为难得,换了我,肯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,怎么会埋在洞里?”。
    不是更好,至少我没闯入禁地。
    但也许有人想用它来化解亡灵的怨念,就是说,这个女人死的很冤。
    “现在镇物已经被你翻的乱七八糟,小心她会缠上你”。
    明知沈洋是在唬我,可脖子后面仍然凉嗖嗖的,象有双鬼手摸来摸去。
    “你别吓他”。
    胡小铃有点不高兴。
    “哟,心疼了?他要是知道害怕,就不会大半夜的往外跑”。
    我咳了一声:“……你们说这是真乌木、还是假乌木?”。
    “白英氏人肯定买不起这种东西,有钱人供奉的呗”。
    “听说乌木不招虫子,那干吗挖这么多窟窿眼?”。
    一般情况下,木材生了虫,可以在盐水里浸泡、烟熏、涂抹草木灰或者樟脑粉,不至于用这种杀鸡取卵的笨法子。
    “阴沉木的确可以当作药材,特殊的香气会让大多数虫蚁避而远之,但有的虫却能以它为食……。”。
    这些虫自身有药性,很难被彻底杀死,再心疼也得挖出来,否则,价值连城的木头就会变成一堆虫屎。
    因此我们得出了结论:乌木是真的!
    既然乌木是真的,镇灵穴就是假的,倘若圣女寨秉持着“财不外露”的原则将其封存,那兽骨和白英贞人的尸体又怎么会出现在洞里?。
    “白英贞人?”。
    沈洋陷入沉思:“……贞人应该是古代的一种官职,卜官,问鬼神之人间事,我想她大概能测吉凶、断祸福”。
    不就是神婆吗?所以身边才会有龟壳和铜钱。
    胡小铃也认同我的观点,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嗜血,肯定是得了某种疯病。
    “或许这种病又遗传给了下一代,就象傻大娘和朱长毛……”。
    她继续分析:“至于是谁杀了白英贞人,嗯……被自己孩子咬死的?也可能从一开始关在洞里的就是孩子,有一次突然发作,把她吸成了干尸”。
    我感觉好象漏了点什么,跑偏了。
    沈洋凝视着照片中那张枯瘦的女人脸,突然叹了口气:“我还真解释不了,但这里是神寨,圣水能治百病,你们说的都不对”。
    原来如此,当年傻大娘同样残忍嗜血,可在喝了圣水后,不久便恢复了理智。
    既然想不通,只能暂时跳过。
    下一组照片是那把匕首。
    和零零三一样,沈洋首先否认了我的“第六感”之说。
    “没这么玄……”。
    她弯腰端起地上的小砂锅,放在火炉上,锅里是事先泡好的草药包,胡小铃打开看了一眼,花花绿绿的一堆,象是小孩儿吃的糖豆。
    “虽然不知道这块骨头是谁的,但他活着的时候一定被人下了虫蛊……”。
    有一种虫专门寄生在骨骼中,吸食髓液,特别喜欢有变异体质的生物,神奇的是,它能和骨头融为一体,甚至承担了部分支撑人体的作用,因此得名“骨仲”。
    “据说骨仲是天底下最痴情的毒虫,人死后也不离不弃,一起化为飞灰,所以又叫白首”。
    这种“不离不弃”的滋味可不是太好受,相生相杀共白首!
    “白首”不产卵,那千千万万的骨粉就是它的无数再生体,遇血肉而重生,周而复始。
    “这就是骨刀会响的原因,人家是活的,在找下一个寄主”。
    胡小铃突然问我:“你洗手了吗?”。
    眼神中充满恐惧。
    我也有点膈应,慢慢站起来:“要不,我先去洗洗?”。
    “害怕啦?”。
    沈洋笑了笑:“生了虫的骨头会慢慢瓷化,一碰就碎,它既然能做成刀,肯定在特制的骨胶里泡过”。
    骨胶在外部成形,如同替它们量身打造了一副盔甲,也可以说是小型监狱。
    而刀身上的“如随”二字,不太象是姓名,更类似于某种约定,以寄哀思。
    胡小铃却非说“如随”是个女孩子。
    “做这把刀的人一定很爱她”。
    小姑娘感动的差点儿哭了:“所以走到哪儿都要带在身边,如影如随……”。
    我叹了口气,正准备坐下,谁知那位二姐又冒出来一句:“不过现在刀断了,要是骨粉沾在身上,那可不是闹着玩的”。
    存心的吧,故意整我?。
    胡小铃也不管是真是假,跑去药房搜刮一通,什么酒精啦、消毒水啦,轮番上阵,直到把我的手擦秃噜皮了为止。
    沈洋看着她忙活,脸上露出一丝轻笑,让人捉摸不透。
    “二姐,咱不笑了行吗?”。
    我求她:“你倒是说说,中了这种蛊,人会怎么样?”。
    “成年人有二百零六块骨头,这些骨头会被虫连在一起,成为一整块儿,没办法动弹,造血功能丧失,贫血而死……”。
    别“贫”了,我身上的血本来就少。
    “不过你放心,白首虽然有虫不离骨、离则骨销的说法,但这世界上有个法则,一物降一物……”。
    田道姑曾经告诉过她,要逼出骨虫并不难,难的是它的克星不好找。
    沈洋弯腰添了两根柴火,砂锅里的药料已经煮沸,一股把肉烧焦了的苦香味:“可师父肯不肯出手我就不知道了,她最讨厌男的说一套、做一套,欺骗女人的感情,这得看你的表现”。
    原来在这儿等着我呢,分明是划了个圈让我往里跳。
    往常胡小铃听见她这么说,一准儿乐开了花,现在却不为所动,抓着我的手,翻来覆去的找虫子眼。
    也许是不希望她太担心,沈洋终于承认刚才有诈我的成分,但她什么都不能保证,毕竟已经过了几百年,断骨刀里的骨虫是个什么状态、骨粉有没有泄漏,以及残虫进入人体的途径?这些都还不清楚,得回去请教师父。
    象这种事儿不能瞎琢磨,要不然非被自个儿吓死,我又问她海里有没有一种长着两条腿的鱼,似人非人,并把照片放到最大。
    腿很短,扁长似鳍,前端分出脚趾,三到五个不等,皮肤上覆盖着鱼鳞,手生掌蹼。
    但她们的身形却无比曼妙,腰部裹着绸纱一类轻柔的衣物,于水中起伏流动。
    我越看越心惊,这不就是海茉莉吗?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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